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监督曝光 > 本地案件 > 正文

泸西县纪委通报一起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典型案例

发布时间:2020年05月21日17时40分  作者:佚名  来源:泸西县纪委县监委  编辑:管理员  阅读次数:5322
66.9K

近日,泸西县纪委通报一起一起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典型案例

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保永明等3人在统计违法“以案促改”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、思想重视不够,存在文字整改、表面整改、敷衍应付的问题。202011323红河州统计违法“以案促改”工作监督检查组对我县2019年统计违法“以案促改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在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,县住建局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自检自查,未将“以案促改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安排布置,存在政治站位不高、重视程度不够、工作敷衍、文字整改、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县住建局统计违法“以案促改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贺博伟为了应付交差,将根据其他文件草拟的自查报告修改标题后,作为县住建局统计违法“以案促改”工作台账充数,自查报告中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工作内容,以套话空话应付,并且报告中还存在多处逻辑混乱、语句不通的问题,特别是自查报告中提到的“结合以案促改,抓自查报告”是明显的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检查组就报告当场询问住建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保永明是否看过该材料,对材料是否满意时,保永明在没有看过材料的情况下不如实向检查组说明情况,谎报工作,称自己看过,而且满意。贺博伟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起草报告应付了事,形式主义严重,造成不良影响,负有直接责任;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昂虎作为分管领导,政治站位不高,思想重视不够,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,对贺博伟上报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、工作流于形式,负有主要领导责任;党组书记、局长保永明政治站位不高,思想重视不够,工作安排部署不力,落实不到位,对部门工作情况掌握不准确,对待检查组的询问不如实回答,负有主要领导责任。2020317日,经中共泸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,给予贺博伟诫勉谈话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;经中共泸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,并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,分别给予昂虎、保永明通报问责。

相关阅读:

您是第12825138位访问者
COPYRIGHT 2016 www.lxxjw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建设街106号 邮编:652499 电话:0873-6621365
滇ICP备2023001489号  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4号